|
■ |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■ |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並於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 |
|
一併繳交。 |
■ |
為提供兒童健康環境,本棟民宿包含陽台及廁所一律禁止吸煙,違者加收一千清潔費。 |
■ |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入住,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依規定加收費用,
並且謝絕訪客及無提供寵物住宿服務,未依規定者民宿有拒絕入住並沒收訂金的權利。 |
■ |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■ |
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 |
|
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。 |
■ |
訂房後,如需更改入住日期,請於預訂住房日14天前通知,恕不接受14天內改期。 |
■ |
不得因大雨氣候不佳為由要求取消全額退訂金或延期。 |
■ |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 |
h. |
包棟訂房須付全額,入住日30天內恕不接受取消或改期。 |